【移民新知】 移民局更新未成年人「鎖齡」標準,以可遞交I-485時間為準(2023年3月14日)
今年2月14日,美國移民服務局 (USCIS) 發布了政策指南,更新了在美國遞交綠卡申請(I-485)的兒童的受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規定的法定年齡的計算方式,以可遞交I-485 時間為準,鎖住未成年人的年齡。(請參閱本專欄其他文章:《美國移民法如何鎖住未成年人的年齡(凍齡)》(2021年7月27日)、《美國移民未成年人保護法案》等)。
這個問題的出現是以2015年美國國務院推出兩套綠卡申請排期表開始,即目前的綠卡排期表:A 表為最終行動日,B表為可遞交申請日。過去只執行一套排期表時,國務院簽證系統以繳納簽證申請費及簽證申請表為標準鎖住未成年人年齡,移民局系統以遞交I-485 時間為準鎖住年齡。但兩套排期表格的出現,使得問題變得復雜,以什麽時間為準?在2019-202年左右,移民局和國務院系統,分別推出政策,強調以A 表時間為準。尤其疫情以來,各類排期表進展緩慢,更加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不確定性,即使遞交了移民簽證或綠卡申請,仍不能確定是否最終能夠取得綠卡或移民簽證。這其實與未成年人保護法案的立法背景相沖突,因為該法案本就是要杜絕因為移民局審理拖延造成的兒童年齡「超齡」。
由於移民局每月推出的工作移民可遞交I-485 時間適用A表或B表不定,有時適用A表,有時適用B 表。需要申請人自己註意主張未成年人鎖齡的1年時間以移民局公布的可遞交I-485時間 起算。
移民局該項政策自公布之日生效。同時提示,過去因為適用A 表決定超齡被拒的案子,可以通過I-290B 表格,請求移民局重申案件。這是一個好消息,因此被拒的申請人,應盡早向移民局提出請求。
該類案件技術性強,建議咨詢或聘請專業的律師代為辦理,以確保「鎖齡」未成年人身份,及早以未成年人身份獲得綠卡。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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