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知】 H-4/L-2 EAD 申請與 H-1B/L-1 申請同時遞交需註意的問題(2023年2月28日)
2023 年 1 月 19 日,Edakunni 等人與移民局達成和解。根據該案,美國移民局同意當H-4 和 L-2 的I-539 表格(延長/更改非移民身份申請)和 I-765 表格(工卡申請)與H-1B 和L-1基礎 I-129 表格同時遞交(綁定遞交),只要該綁定遞交沒有瑕疵,將同時審理。
關於該和解,以下事項需要註意:
1. 術語「捆綁」是指 USCIS 將多個表格作為一個包一起處理。 上述表格捆綁申請是指I-539 表格和 I-765 表格與I-129 表格打包在一起並在同一時間和同一地點提交。因此,所有捆綁的表格以及支持文件和費用應放在同一個信封或包裹中。各申請費應分別繳納。
2. 該和解承認 L-2 配偶將自動獲得工作許可,這意味著這些高管和經理的配偶在美國工作之前將不再需要申請就業許可。因此,雖然 L-2 家屬不再需要單獨申請他們的 EAD,但如果他們選擇這樣做以獲得美國簽發的帶照片身份證明,他們有資格將 I-765 申請與 I-539 申請捆綁在一起提交基礎 I-129。
3. 無論基礎 I-129 表格是在標準處理還是加急處理下提交的,都可以進行捆綁。當捆綁成為可能時,這將大大縮短 H-4 和 L-2 家屬的 I-539 和 I-765 處理時間。
4. 捆綁申請,需要註意在盡可能保持本人和家屬身份的到期日相同,否則可能不能捆綁。尤其在H-4 和L-2 的身份過期日早於本人的身份過期日,因為本人的申請遞交不上去,則H-4 和L-2有失去工作的危險。這時,雇主必須願意支付並簽署 I-129 表格,才能綁定申請。為保住家屬的工作許可,還有加急申請的考慮。
5. 目前EB-1C 跨國公司高管和經理申請和NIW 申請已實行了加急處理,所以加急申請及批準 I-140 將為配偶提供更快的工作授權時間。
6. 該和解協議也是臨時的,目前將在生效日期 2023 年 1 月 19 日兩年後到期。本專欄將密切關註到期前移民局的任何政策變更,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手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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