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知】 移民局加急申請(Premium Processing)規定 (2022年11月09日)

前面我們介紹過因特殊理由(人道主義、重大經濟損失、非盈利機構及政府的公共利益、修正移民局錯誤等),對待審的案件可以向移民局請求加急處理,英文:expedite request。這個請求是不用另外付費用的,對任何待審案件都適用,但移民局並沒有承諾多久完成加急事項。

那麽,上面標題所列的加急申請(Premium Processing)與待審案件的加急請求(expedite request)還不是一回事。這是用單獨的申請表格I-907,通過支付移民局規定的申請費完成的,而且移民局有審理時限,超出時限可以向移民局請求退還加急申請費。

移民局過去對加急申請有嚴格的限製,只I-129表格和部分I-140表格(EB-1A,EB-1B、EB-2、EB-3)可以附加急申請或遞交後再遞交加急申請。移民局承諾15日內審結。額外加急申請費目前是2500美元。過去明確規定NIW和EB-1C不能加急。

今年3月29日,移民局發布新規定,針對延遲審理的現象,移民局推出新規,將逐步擴大加急申請範圍至以下表格:I-539 轉身份申請表格、I-765 工卡申請表格、和I-140表NIW和EB-1C的申請類別。

上述新規於今年5月29日生效後,移民局兩次公布了I-140表NIW和EB-1C的申請類別可以加急的範圍,但審理時限不是15天,是45天。目前,2022年1月1日前遞交的EB-1C可以提出加急申請,2022年2月1日前遞交的NIW申請可以提出加急申請。

目前,移民局還沒有對I-539 轉身份申請表格、I-765 工卡申請表格實施加急申請。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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