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知】美國學生簽證系列談10:學生簽證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2021年11月9日)

學生簽證的配偶和未婚未成年子女可以F-2簽證與學生簽證持有人一起在美生活。他們每人需要單獨開立I-20 (dependent I-20), 他們的身份附著在學生簽證持有人之上,如果學生簽證持有人合法身份沒有維持好(out of status or unlawful presence),其配偶和孩子的身份也一起出問題。所以,每次F-1 簽證持有人的身份發生變化的時候,如轉身份(如申請轉成H-1B)、轉學、調整綠卡身份等,記得其配偶和子女需要一起申請,否則配偶和子女可能失去身份,產生不利後果。同時,同性配偶也可以申請F-2。

學生簽證的配偶和子女不能在美工作。學生簽證的F-2子女可以在美國從小學到12年級全勤上學。學生簽證的F-2配偶和已經完成12年級學業的子女,如果還想繼續深造,有兩個選擇:
1. 半勤上學:即在SEVP認可的學校讀少於12個小時學分的課程,即使該課程將拿學位也可,可以選網課;
2. 全勤上學:前提將身份轉為相應的學生簽證F-1,M-1, 或J-1。

如果學生簽證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可以用B-2簽證入境探望,並可以申請B-2簽證延期如果符合延期條件(即沒有移民傾向)。

學生簽證的配偶和未婚未成年子女,跟學生簽證一樣,可以通過境外簽證或者美國境內轉身份的方式,辦理F-2簽證或身份。可以與F-1簽證一起申請,也可以日後單獨申請。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文件來支持F-2申請:
1. I-20表;
2. 有效護照;
3. 結婚證復印件;
4. 孩子的出生證明或收養文件的副本
5. 在美國逗留期間有足夠資金支持全家人的生活銀行存款等。
6. 在F1學生完成教育後將回國的證明:返程機票或任何證明與其祖國有密切聯系的證據,如不動產、工作、親屬、其他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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