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知】美國學生簽證系列談2:學生簽證如何在美國合法工作(1)(2021年8月31日)
大一入美新生(F1學生簽證)在聖誕節參加了一個校外組織的活動,參加活動前後該學生協助主辦方一些會務工作,活動後獲得主辦方200美元酬勞。該學生不禁感嘆美國是一個尊重勞動的國度,但其實際上已構成非法工作,違反了其學生身份。美國移民法對各類簽證可以在美國從事的活動有嚴格的規定,如有違反都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學生簽證在美國不是不允許工作,但需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下,完成相應手續才是合法工作。
學生簽證在美國合法工作區分校外工作、校內工作、課程實習工作(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CPT”)、選擇性實習工作(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等情況。
1. 校外工作:
1) 第1學年(前9個月)學生身份禁止工作。
2) 第1學年後,有良好記錄的學生在學校國際學生專員(DSO)認定符合以下法定條件,可以工作:
a) 超出學生控製範圍的嚴重經濟困境:同時該學生要符合良好記錄,全勤選課要求。符合條件的學生需要經學校DSO在SEVIS系統裏推薦,跟移民局辦理工卡(EAD)後才可工作。在學校開課期間每周工作不超20個小時,在假期可以全職工作。
b) 移民局在聯邦登記冊(Federal Register)公布的有特殊經濟或政治困境的特殊國別的學生:史上有1998亞洲經濟危機、Harricane Katrina、海地、利比亞、敘利亞、緬甸等國家被定為上述情況。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不受校外、校內工作限製、不受20小時工時限製、不受全勤學習限製等。
3) 國際組織的實習機會:不受第1學年不允許工作的限製,符合條件的學生需要經學校DSO在SEVIS系統裏推薦,跟移民局辦理工卡(EAD)後才可工作。
4) 沒有維持合法身份的學生將失去校外工作許可。
5) 轉學的學生將失去現有學校的校外工作許可,需要在新學校辦理重新校外工作許可後才可以工作。
2. 校內工作:
1)不適用第1學年禁止工作的規定。
2)在學校開課期間每周工作不超20個小時,在假期可以全職工作。
3)校內工作機會包括向直接學生提供服務的校內商業機構,如書店。但校內建築工作不是直接向學生提供服務機構。
4)還包括校外該學校教育附屬機構,但必須是與學校課程直接相關的研究機構等。
5)如果學生學業已經結束,禁止校內工作,除非實習工作機會(practical training)。
6)如需申請SSN,需要DSO的批準書。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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