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丽移民律师专栏】绿卡持有人离境前如何办理回美证(Reentry Permit)(下)(2021年7月6日)
上周我们介绍了在什么情况下办理回美证、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本期我们谈谈以下问题:
1.回美证的有效期:
一般给两年有效期。但绿卡持有人在过去的5年中有4年在美国境外的话,回美证的有效期只给1年,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如下:
(1)美国政府或军队在境外办公室的雇员及其家属;
(2)美国贝鲁特大学(American University of Beirut)的雇员;
(3)美国派往其参加的国际组织的雇员及其家属;
(4)美国职业运动员定期参加境外比赛。
2.临时绿卡申请回美证:
持有2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申请回美证,一般回美证的有效期只给到临时绿卡过期日,而不是给2年。另外,目前移民局给婚姻条件绿卡和投资移民条件绿卡申请永久绿卡的受理通知上延长其条件绿卡18个月有效期,但如果这期间申请回美证,回美证的有效期只给12个月,而不是18个月。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持条件绿卡在境外因疫情不能及时赶回美国,也要记得在法律规定的过期日前三个月递交绿卡转正申请,即使人在美国境外也可递交转正申请。只有递交了转正申请,等待批准期间条件绿卡被延期,才可申请回美证。如果条件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没有在法定期间申请绿卡转正,则绿卡过期,除非能够证明存在不可控的原因的才可在绿卡过期的情况下递交转正申请。没有递交转正申请,自然没有资格递交回美证申请。另外,如果条件绿卡转正申请被拒,则在转正被拒生效日起,回美证也失效,即使回美证有效期未过。
3.对日后申请公民的影响:
申请公民有连续居住时间的限制,如:过去5年在美连续居住30个月,或基于婚姻关系申请公民需要过去3年在美连续居住18个月。所谓连续居住,指绿卡每次离开美国不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则连续性中断,不合格申请公民。
问题来了:如果申请了回美证,法律允许绿卡持有人在境外连续居住2年,那么接下来还想申请公民怎么办呢?对不起,申请公民的连续居住条件因你在境外持续超半年回美,公民的连续居住时间需要重新计算,从你回美之日起4年零1日内,需要满足超30个月在美连续居住才能申请公民。
更多美国移民法最新资讯,下周与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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