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签证的有关问题

O-1特殊技能人才签证属于非移民工作签证的一种,技能范围涉及到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行业,木偶演员、花样滑冰运动员、科研人员等都可以申请。尤其在H-1B当年名额用尽或H-1B签证到期的情况下,很多科技人员转而申请O-1签证。O-2签证是对O-1签证持有人(艺术家、运动员)助理的签证。O-3签证是对O-1签证持有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签证,O-3签证不可在美工作,但可以在美上学。

O-1签证申请必须由美国雇主递交,移民局批准后,外籍人士可以在其本国或第三国签证或在美国境内转身份。申请O-1签证的外籍人士进入美国的目的是在其具有特殊才能的领域里继续工作,科研项目、会议、演讲、展览、商务活动等,都可以是符合规定的项目和活动,申请时需要提交具体的项目/活动安排。此外,还需要出具相关机构,如工会组织的意见书,阐述该外籍人士的能力和成就,以及具体工作职责。如果相关领域没有工会组织(如科学领域等),可以不提供此类意见书。法律针对不同领域的外籍人士,如绘画艺术、动画/电视行业、科学领域等,有不同的要求,相应地提供的证明文件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外籍人士通过所获的奖项、发表的文章、行业协会会员资格、专家的推荐信等来证明自己在本行业的“出类拔萃”。  

与其他签证类别相比,O-1签证有很多好处:

  1. O签证没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制。O签证的有效期等同于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初次申请不得超过三年。如果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同一项目,可以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如果一个新的项目需要O-1持有人继续为原雇主工作,该雇主可以为该雇员申请一个新的O-1,初次有效期仍然可以长达三年,随后仍可以一年为限申请延期。因此,O-1的有效期是由项目/活动所需的时间决定的。
  2. 与H-1B签证相比:O-1签证每年没有数额限制;没有最低学位要求;没有执业证要求,O-1签证不会因为缺少执业证而被拒;不涉及劳动部门,没有满足行业现行工资问题。
  3. J签证持有者有两年回国服务期限制,不办理豁免不能转成H、L等签证、不能调整身份等(详见本专栏《J 签证及豁免》一文),但可以转成O签证(需要使馆签证手续)。
  4. 允许双重倾向:申请人可以有移民倾向,申请人的O签证申请不会因为其已递交的移民申请而被拒签。
  5. 如果外籍人士有资格申请O-1签证,该人也可能有资格申请特殊技能人才移民,该类移民属于自助职业移民的一类,不需要雇主支持,申请人可自己递交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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